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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哪个部门监管(食用农产品需要提供哪些资质文件)

时间:2023-05-23 作者:admin666ss 点击:11次

今天给各位分享关于【食用农产品哪个部门监管】,以及【食用农产品需要提供哪些资质文件】的知识点。如果您能从中获取启发,那就是我们开心的事了,现在开始吧!

食用农产品哪个部门监管,食用农产品需要提供哪些资质文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申办)等。

对食用农产品的疑惑产生在初级产品的判别上。农产品加工分为粗加工和深加工,一般粗加工产品为初级产品,深加工产品为工业食品。直接产品加工至何种程度为初级产品呢?为了具体指导食用农产品的判定,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6〕72号)明确,食用农产品依据“食用农产品范围注释”划定。

2021食品行业法规更新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是为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7日通过,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二、反食品浪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是为了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关进校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基层海关现场宣讲食品安全政策

三、乡村振兴促进法

《乡村振兴促进法》对产业发展、人才支撑、生态保护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从法律层面确保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得到落实,确保各地不松懈、不变调、不走样,持之以恒促进乡村振兴。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四、多部法律修订情况

对《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作出修改

1、将第三条中的“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修改为“依法设立的检验机构(以下称其他检验机构)”。

2、第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对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商检机构可以采信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国家商检部门对前述检验机构实行目录管理。”

3、将第八条中的“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修改为“其他检验机构”。

4、删去第二十二条。

5、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二条,将其中的“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修改为“其他检验机构”。

6、删去第三十四条。

对《海关法》作出修改

1、删去第九条第一款中的“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

2、将第十一条修改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应当依法向海关备案。

“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

3、将第八十八条修改为:“未向海关备案从事报关业务的,海关可以处以罚款。”

4、将第八十九条修改为:“报关企业非法代理他人报关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从事报关活动。

“报关人员非法代理他人报关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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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将第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由海关禁止其从事报关活动,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关法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改为备案。此举进一步降低了“报关”门槛,充分体现海关通过事前跨前一步服务、事中及时预警纠偏、事后部门联动奖惩等举措,实现了政府从“以批代管”向“事中事后监管”的职能转变。

对《食品安全法》作出修改

将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五、海关进出口食品重要规章发布

2021年4月12日,海关总署接连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9号),由此掀开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新篇章。

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适用于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加工、贮存企业的注册管理,《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海关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进出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上述两个部门规章都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将成为海关系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国际共治的原则,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活动的具体行动指南。

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平时都干什么的啊?

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的工作内容及职责:

1、指导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的稽查工作制度和机制;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化妆品和保健品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

2、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的稽查工作;负责食品、药品的监督抽样工作;负责对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以及成品粮油市场的监管稽查工作,建立与相关部门协作办案工作机制。

3、负责食品药品电子稽查系统建设;负责食品药品广告监测;开展食品药品稽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处理食品药品举报投诉案件,依法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

5、负责调查处理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

6、承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参考资料: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市场上卖吃的要哪些证件?

1、个人健康证。这个证件其实有的地方是有明确规定需要办理的。不用多想,也能明白小吃摊贩的个人健康有多重要,只有小吃摊贩是健康的,那消费者才能安全放心地购买,小吃摊市场才能更有保障。所以个人健康证是城管部门对小吃摊的重点监察证件,再一个在疫情的笼罩下,办一个个人健康证是对大家和自己生命的尊重。

2、营业资格证。也就是营业执照,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的相关指示,流动摊贩的营业资格证要根据各省人民政府作出的实际要求确定要不要办理。如果你所在的省份有明确说明流动摊贩需要办理营业资格证,那就需要按照规定办理,反之,则不需要办理。

3、卫生许可证。这个要划重点了,小吃摊必须要有卫生许可证。还是那句话,食品安全是最重要的,国家有专门的明文规定说明: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指示,个人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都要提前按流程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报备,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放许可证后,才能进行食品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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